根据《重庆工商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资助办法》相关规定,经学生申请、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、班级公示无异议后,经学院审核,刘晨玲等468名同学已通过我院2026-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(学院初审)。现将艺术学院2026-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初审名单进行公示(见附件1),公示期3个工作日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艺术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熊老师(办公室:崇德楼305)反映,所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,有理有据,需签署真实姓名、写明联系电话,否则将不予受理。
公示期: 2026年9月28日一9月30日
重庆工商大学艺术学院
2026年9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