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重庆工商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资助办法》相关规定,经学生申请、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、班级公示无异议后,学院审核,陈嘉丽等526名同学已通过我院2025-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(学院初审)。现将艺术学院2025-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初审名单进行公示(见附件1),公示期2个工作日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艺术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熊老师(办公室:崇德楼305)反映,所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,有理有据,需签署真实姓名、写明联系电话,否则将不予受理。
公示期: 2025年9月23日一9月24日
重庆工商大学艺术学院
2025年9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