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院师生:

根据学校党委《关于做好2022—2023学年“七一”党内评优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经学院各评选推荐小组推荐,拟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名单如下:

一、拟推荐校级“优秀教工党员”(2名):

周亚林 姚建玉

二、拟推荐校级“优秀党务工作者”(1名):

宋宝莲

三、拟推荐校级“优秀学生党员”(2名)

刘宇萱(学生第党支部),韦惯惯研究生党支部

四、拟推荐校级“先进党组织”(1个)

艺术学院学生第党支部

对此名单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间(20235月26——20235月29日)以书面材料的形式向艺术学院党政办公室(崇德楼504室,联系电话:62769257)或学院纪委(崇德楼317室,联系电话62768160)反映,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、客观、公正、具体,署本人签名和真实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查证。


艺术学院分党委

20235月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