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院师生:
根据学校党委《关于做好2021—2022学年“七一”党内评优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经学院各评选推荐小组推荐,拟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名单如下:
一、拟推荐校级“优秀教工党员”(2名):
胡兰 康建兵
二、拟推荐校级“优秀党务工作者”(1名):
吉杲
三、拟推荐校级“优秀学生党员”(2名)
张芷钐(学生第三党支部),韦惯惯(研究生党支部)
四、拟推荐校级“先进党组织”(1个)
艺术学院学生第一党支部
对此名单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间(2022年5月24日——2022年5月26日)以书面材料的形式向艺术学院党政办公室(崇德楼504室,联系电话:62769257)或学院纪委(崇德楼503室,联系电话62769843)反映,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、客观、公正、具体,署本人签名和真实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查证。
艺术学院分党委
2022年5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