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院师生:

根据学校党委《关于做好2020—2021学年“七一”党内评优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经学院各评选推荐小组推荐,拟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名单如下:

一、拟推荐校级“优秀教工党员”(2名):

陈昭霓 刘莎

二、拟推荐校级“优秀党务工作者”(1名):

李莉莎

三、拟推荐校级“优秀学生党员”(2名)

李中旭 葛鑫洋

四、拟推荐校级“先进党组织”(1个)

艺术学院教工第一支部

 

对此名单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间(2021年4月13日——2021年4月16日)以书面材料的形式向艺术学院党政办公室(崇德楼504室,联系电话:62769257)或学院纪委书记办公室(崇德楼406室,联系电话62768556)反映,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、客观、公正、具体,署本人签名和真实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查证。

 

 

艺术学院分党委

2021年4月13日